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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铜为镜,可以正衣冠;以史为镜,可以知兴替;以人为镜,可以明得失!
刘伶(2)(竹林七贤之一)

刘伶(约221年-300年),字伯伦,沛国(今安徽宿州)人,魏晋时期诗人。曾为建威将军王戎幕府下的参军。晋武帝泰始初,对朝廷策问,强调无为而治,以无能罢免。平生嗜酒,曾作《酒德颂》,宣扬老庄思想和纵酒放诞之情趣,蔑视传统“礼法”,是竹林七贤社会地位最低的一个。 魏正始年间,刘伶与嵇康、阮籍、山涛、向秀、王戎及阮咸七人常聚在当时的山阳县竹林之下,肆意酣畅。他们的作品基本上继承了建安文学的精神,但由于当时的血腥统治,作家不能直抒胸臆,所以不得不采用比兴、象征、神话等手法,隐晦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。 刘伶今唯存《酒德颂》文一篇,《北芒客舍》诗一首。

刘伶醉酒

有一次,他的酒病又发作得很厉害,要求妻子拿酒,他的妻子哭着把剩余的酒洒在地上,又摔破了酒瓶子,涕泗纵横地劝他说:“你酒喝得太多了,这不是养生之道,请你一定要戒了吧!”刘伶回答说:“好呀!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没法戒酒的,必须在神明前发誓,才能戒得掉。就烦你准备酒肉祭神吧。”他的妻子信以为真,听从了他的吩咐。于是刘伶把酒肉供在神桌前,跪下来祝告说:“天生刘伶,以酒为名;一饮一斛,五斗解酲。妇人之言,慎不可听。”说完,取过酒肉,结果又喝得大醉了。 

嗜酒如命

竹林七贤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喝酒,但刘伶却独以酒而闻名,可见他的酒量之多。他的喝酒,或许同阮籍一样,是因为受逼于黑暗的政治,污浊的社会,但他确能沉醉在酒乡的混沌世界中,不像阮籍、嵇康是充满着愤懑之心的,阮籍甚至还在酒后吐了血。他喝酒的方式也是极其豪迈的。伴随着狂饮而来的,自然是行为上的放荡。
  他的家庭是很穷困的,但他并不以为意,反而嗜酒如命。
  《晋书》本传记载说,他经常乘鹿车,手里抱着一壶酒,命仆人提着锄头跟在车子的后面跑,并说道:“如果我醉死了,便就地把我埋葬了。”他嗜酒如命,放浪形骸由此可见。
  有一次,他喝醉了酒跟镇上的人吵架,对方生气地卷起袖子,挥拳就要打他,刘伶却很镇定从容地说:“我这像鸡肋般细瘦的身体,那有地方可以安放老兄的拳头。”对方听了,笑了起来,终于把拳头放了下来。 

纵酒放达

任建威参军期间,有一次刘伶忽然来了兴致,竟然在官邸脱光了衣服一丝不挂地饮酒。有几个客人来访,他也不赶紧把衣服穿上,还继续光着身子喝。客人见他如此不雅,就讥笑他。他却一本正经地反驳说:“天地就是我的房子,房子就是我的衣裤,你们进我的房子就是钻到我裤裆里来了,谁让你们钻进来的?” 

后世纪念

墓址

关于刘伶的墓有几个版本,一说在山东枣庄峄城;一说在江苏淮安楚州区;一说在河北保定徐水;但在安徽利辛一说比较准确。

民国乙丑《涡阳县志》载:“李门集东八里有刘伶墓。”今利辛县张村镇三里湾村刘土楼,旧称刘伶集,集南有刘伶庙,民国初年庙已拆除,遗有残碑。集侧有一荒冢,当地居民皆指为刘伶墓。

刘伶当时属沛国。沛国,汉高帝改泗水郡置郡,东汉改为国,东晋复为郡。辖境相当安徽淮河以北、西淝河以东、河南夏邑、永城及江苏沛、丰等县地。刘土楼台位于西淝河东、北各11公里,当在沛国境内。同时,刘土楼当时有一酒坊,据说制作出来的酒还不错,作为头号酒鬼的刘伶当然会慕名而来,因饮酒过度,醉死他乡也就不足为奇了。 

名联

上联:贾岛醉来非假倒

下联:刘伶饮处不留零。

这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嵌人名的对联。这幅对联的绝妙之处就在于,上联和下联的最后两个字正好与前面的人名同音,而且更为令人拍案叫绝的是,这两幅对联虽然嵌进了人名,却一点儿也没有牵强的感觉,仿佛写的就是对联中所提到的两个人